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盛朗白石工业有限公司年产碳酸钙填充材料1.8万吨和改性降解材料1.8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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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盛朗白石工业有限公司年产碳酸钙填充材料1.8万吨和改性降解材料1.8万吨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盛朗白石工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连州市城南清远民族工业园公园大道北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宇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规模为年产碳酸钙填充材料1.8万吨和改性降解材料1.8万吨。项目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冷却水经自然冷却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然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连州市九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密炼和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原料堆放储存、装卸、输送、包装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项目在搅拌、密炼和挤出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其产生的废气,搅拌粉尘收集后引至脉冲除尘器处理,密炼和挤出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汇至一条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项目碳酸钙进行储存、装卸、输送、包装等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粉尘,沉降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本工程拟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工艺设计上尽量减少生产中粉尘的产生环节,选择本行业中目前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其可减少粉尘跑、冒现象;物料采用提升机等密闭式输送设备,同时尽量降低转速和转运点落差,以减少粉尘外逸;产品破碎后的物料堆存于车间内;厂内物料装卸、倒运及物料的堆场采用喷水增湿措施减少扬尘;厂区地面应经常清扫,同时洒水抑尘。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对外排放。废石料妥善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49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活性炭)需设置贮存(暂存)设施,并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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